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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杭县委 上杭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上杭县大招商招好商行动 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10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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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上杭县委、上杭县人民政府印发了《上杭县大招商招好商行动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现将全文公布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大力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深入实施“三三三”产业强县战略,坚持“统分结合、提质增效、合规合算”基本原则,发扬“冲冲冲”的工作作风,采取“招商地图工作法”“项目工作法”和“脚底板工作法”,靠“自身骨头长肉”,以项目论英雄、凭招商比能力、从落地看作风,坚持招大引强,全力引进一批好项目大项目。

  二、工作举措

  (一)聚焦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招大引强

  1.聚焦重点产业招商。围绕做大金铜、新材料、建筑三大主导产业,做优文旅康养、现代农业、商贸服务三大特色产业,做强蛟洋工业区、上杭新材料科创谷、金铜新材料循环产业园三大产业平台,全面厘清我县产业链群的上、中、下游各个环节,梳理我县产业链条的优势方位、不足领域、可突破空间和下步招引方向,紧盯产业链群的关键环节、空白领域,深化运用“招商地图工作法”,突出抓好金铜、新材料(锂电池和半导体方向)两大重点产业链招商推介。瞄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向,大力招引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市场前景好、资源能耗低、综合效益高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加快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

  牵头单位:县领导小组各产业链招商工作组

  责任单位:县各招商引资单位

  2.紧盯重点项目招商。紧盯金铜新材料循环产业园的铜箔、铜板带及表面处理和上杭新材料科创谷的动力、储能电池项目,打造生产基地集群。对我县经济发展、地方财政贡献、技术创新等指标贡献大且符合“一事一议”条件的重点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或“一企一策”的方式给予政策配套和保障服务。

  牵头单位:县领导小组各产业链招商工作组

  责任单位:县各招商引资单位

  3.面向重点区域招商。瞄准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闽东南等重点区域,通过招商小分队、依托异地商会、委托中介机构等方式,实地开展一线精准招商,深化重点区域经贸合作,加大产业承接转移力度,加强重点项目跟踪洽谈和重大项目推介,推进一批项目落地。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各招商引资单位

  4.瞄准重点企业招商。紧盯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瞄准世界500强企业、央企、中国企业500强、台湾百大企业、民营企业500强、独角兽企业、国内新材料上市公司等,组织梳理一批目标企业名单,认真跟踪分析目标企业的战略扩张动向、投资趋向,寻找双方共同的战略点和合作契机,组织精干力量主动上门推介对接,力争引进一批重点企业。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工信科技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文体旅游局、金铜产业发展中心

  责任单位:县各招商引资单位

  (二)完善精准招商模式

  5.深化产业链图谱招商。全面运用产业链招商图谱,明确每个产业“现在有什么、下游能做什么、未来能发展什么”,实施靶向精准招商,有针对性地引进落地一批产业配套项目,形成产业链上中下游由点到线再到面的滚动效应、集群效应和倍增效应。充分发挥产业“链长制”工作效能,积极引导链主企业发挥产业“粘性”效应,引进一批产业上下游关联项目。

  牵头单位:县领导小组各产业链招商工作组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第三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信科技局、商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文体旅游局、卫健局、民政局、金铜产业发展中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蛟洋工业区管委会、上杭新材料科创谷筹建办

  6.扩大国有资本招商。充分发挥全国首家县域AAA评级的国有公司兴杭国投的“撬动、带动、推动”作用,利用县属国有企业资源、信用、融资等方面优势,深度介入产业投资合作,全力寻找产业合作点、对接点,引进引领作用带动大、成长性良好、关系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国投公司、兴诚实业、工贸公司、城发公司、文旅公司

  7.拓展以商招商。培育壮大我县龙头企业,发挥紫金矿业、德尔科技、常青新能源、时代思康、福建新安科技、晶旭半导体等企业在招商引资中龙头带动作用,挖掘延伸产业链,不断引进相关联的上下游产业。加强利用我县已落地客商的信息渠道、商务渠道、人脉资源,依托县内外企业家和异地商会,精准捕捉招商资讯,吸引上下游配套企业落户。发挥商会招商针对性强、可信度高的特点,利用亲情、乡情、友情招商引资。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领导小组各产业链招商工作组,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蛟洋工业区管委会、上杭新材料科创谷筹建办,县工商联

  8.推行产业基金招商。强化政府引导和服务功能,完善招商与基金联动机制,以基金集聚区为抓手,着重引进行业龙头、独角兽、专精特新、瞪羚企业等发展前景好的项目,加快建立具备政策、环境、功能支撑的基金产业生态圈。不断拓展现有的产业发展基金规模,以我县新材料产业基金、储能产业基金为媒介,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产业投资领域,凸显“资本+产业”的闭环效应。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国投公司、兴诚实业、工贸公司、城发公司、文旅公司

  9.推进众创孵化招商。以紫金矿业国家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及高校合作平台为技术根基,持续强化技术创新,扩大新技术产业聚集效应,为科技型企业落户提供良好生态和重要载体,打造上杭创新创业高地。充分发挥上杭科创园等产业孵化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产业孵化平台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众创孵化”一体发展,让初创团队在孵化平台成长,在园区落地生根,发展壮大。

  牵头单位:县工信科技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国投公司

  10.平台推介招商。适时在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城市群、京津冀等产业发达城市举办金铜、新材料产业专场招商引资推介会。比对大城市出台的产业转移项目清单,梳理相关企业名录,开展针对性招商。利用6·18海创会、9·8投洽会、11·8机博会等展会平台,积极参加省、市重点项目推介会,大力推介我县产业生态、产业政策和投资环境,吸引优质项目投资落地。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科技局、金铜产业发展中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蛟洋工业区管委会、上杭新材料科创谷筹建办

  11.创新社会化招商。鼓励社会各界人士、社会团体、中介组织开展招商,采取由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给予奖励。按照《上杭县委托中介招商引资管理办法》,鼓励委托招商,发挥异地商会、各级行业协会、招商中介机构作用,拓宽项目信息来源渠道,开展专业化、市场化招商。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领导小组各产业链招商工作组,县财政局,县工商联

  (三)优化提升项目服务

  12.加快项目准入联审。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准入联审,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聘请社会专业人士参与,从产业前景、安全评价、环境影响、投资强度、科技含量、用地需求、税收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估,论证项目的科学性与可行性。准入联审会议就项目选址、用地安排、安全、环保、建设要求、拟适用政策及注意事项作出明确意见,加快项目签约和落地推进。符合三大主导产业和三大特色产业的,纳入产业链招商图谱紧缺领域和发展方向的生产性产业项目,优先保障用地;非上述产业链招商图谱紧缺领域和发展方向的生产性项目,鼓励租赁标准化厂房。

  牵头单位:县领导小组指挥部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发改局、工信科技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上杭生态环境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蛟洋工业区管委会、上杭新材料科创谷筹建办

  13.加强项目履约监管。坚持优惠与贡献、风险与责任对等原则,以亩均项目实际投资产值和税收、地方财政贡献、就业等指标为主要依据,约定优惠政策或相关奖励,确保各方平等履约。建立政策兑现审核机制,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投资、完成期限、新增产值、地方财政贡献和就业、落实安全环保责任等履约情况,兑现优惠政策,促进诚信履约,提高签约项目履约率。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工信科技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应急局,上杭生态环境局

  14.强化项目服务保障。强化投资项目用地、用林、电力、人才、资金等全要素保障,鼓励自然资源、国网电力等相关职能部门创新突破要素保障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招商项目审批事项代办服务,推动审批简化事项全面落地。帮助企业降本减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信贷投放力度,对有市场、有竞争力、有发展前景、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投资企业,积极予以信贷支持。对生产性企业投资者及高管人员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安排在相对优质公办学校就读,具体按当年招生文件执行。完善投诉问责机制,及时受理、处置企业有关投资方面的投诉事项。建立联合督查机制,对影响投资环境,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按规定予以严肃查处问责。

  牵头单位:县领导小组要素保障工作组、指挥部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发改局、商务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卫健局、教育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税务局,各惠企政策兑现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蛟洋工业区管委会、上杭新材料科创谷筹建办,国网上杭县供电公司

  15.完善落地项目县领导挂钩机制。实行落地项目县领导挂钩机制。挂钩县领导原则上每月深入项目现场,了解进展,发现问题,打通堵点、推动进度。

  牵头单位:县领导小组指挥部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科技局、商务局

  16.建立项目首报首谈制度。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对初步洽谈有明确意向的项目首先向县商务局报备的,经县商务局审查认为其符合“3+3”产业体系、并经征求意向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后,赋予其排他性首谈资格,其他招商引资责任单位不得进行项目洽谈或干扰谈判,避免项目招引恶性竞争。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各招商引资单位

  17.接入市级招商云平台。采取接入集产业推介、资源共享、信息互动、项目管理等功能的市级招商信息管理云平台,通过市、县联动,畅通信息传播、交流渠道,提高招商引资宣传推介和项目对接落地效率。同时,实现重大招引项目定期通报,项目进展实时掌握,营造亮晒比拼的浓厚招商氛围。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数字办,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蛟洋工业区管委会、上杭新材料科创谷筹建办,工贸公司

  三、建立健全体制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

  18.成立上杭县大招商招好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县领导担任副组长,统筹领导全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要素保障工作组、考核考评工作组和6个产业链招商工作组,分别由分管县领导任指挥长和工作组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指挥部设在县商务局,由县政府分管招商工作领导任指挥长,县政府办、县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任副指挥长,抽调一名科级干部任专职副指挥长,抽调若干名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指挥部集中办公。各产业链招商工作组由相关县直单位牵头,抽调人员组建专班,并制定工作方案,报县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牵头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领导小组各产业链招商工作组

  19.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带头引领作用。树立“抓发展必须抓招商、抓招商必须抓龙头”“管行业必须管招商”的全员招商意识,实现招商全覆盖。各招商引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把招商引资作为“一号工程”“一把手工程”“经济工作的牛鼻子”,重视领导干部带头策划重大项目作用,明确招商引资方向,把脉招商引资问题,亲自联络接待重要客商、考察重要项目、洽谈重要投资、协调重大问题。坚持县领导带头外出招商,原则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每月带队外出招商一次以上,县政府分管领导每月外出招商一次以上,其他县处级领导积极参与挂钩乡镇、分管领域的招商引资工作。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县直各部门、各园区、各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真正落实一线招商,每月安排外出招商一次以上。

  牵头单位:县领导小组指挥部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各招商引资单位

  20.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县级大招商招好商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县委主要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决定招商引资重大事项;县政府主要领导负责日常监督调度,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招商;各工作组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招商具体事项,协调推动招商工作有效开展。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形成合力,构建招商引资全县“一盘棋”良好局面。

  牵头单位:县领导小组指挥部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21.汇聚各方合力。县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履职监督,通过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活动,督促各乡镇各部门依法行政、热情服务,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县政协要发挥联系面广、渠道畅通等优势,组织动员广大政协委员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从舆论上、行动上积极响应、主动作为。县委统战部要深入挖掘统一战线招商资源,把招商工作融入到统一战线联谊交友工作中,扩大朋友圈,招来好项目。县委政法委要强化“平安上杭”建设,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招商引资违法犯罪行为,打造健康有序的亲商环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大招商招好商行动”中找准位置,发挥作用,争做贡献。

  牵头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委统战部(工商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强化招商保障

  22.加强招商经费保障。县级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和专项奖励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招商引资指挥部、各产业链招商工作组、驻点招商组、委托中介公司等与招商相关经费由县财政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按规定给予保障。客商接待执行招商引资接待规定。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领导小组各产业链招商工作组

  23.强化业务培训。建立全县常态化的专业招商服务培训机制,将招商能力培训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范畴,在每年的县委党校(行政学校)主体班次中设立相关课程,举办招商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加强招商人员业务能力建设,打造专业化高素质的招商队伍。同时,加强对学习培训过程的跟踪监督管理,坚决杜绝业务培训表面化、形式化。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党校,县人社局、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三)强化考核督办

  24.完善考评机制。创新招商考评办法,提高招商引资在绩效考评中的权重,优化招商引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强化产业链招商项目策划、招商联络、签约引进、落地开工、推进建设全过程跟踪考评,突出考核重大产业项目招商情况实效和项目落地开工率、履约率。

  牵头单位:县领导小组指挥部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25.加强跟踪督查。坚持定期通报、每季督促、半年观摩、年度考核,县领导小组指挥部每季度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产业链招商工作组招商引资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相关情况以适当方式通报。

  牵头单位:县领导小组指挥部、考核考评工作组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26.强化激励约束。设立招商引资“赛马榜”,每季评选招商明星项目。制定招商引资特别贡献奖励办法,评选招商工作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并给予褒扬激励,对在招商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完善并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对在招商过程中出现工作失误错误但出于公心,并未谋取私利的,给予容错纠错。规范商务活动管理,建立亲清政商关系。加大反向惩戒力度,对推进招商工作不力的领导干部按规定进行效能处理或予以调整;对招商引资成效落后的单位,由县指挥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提出处理建议报县领导小组。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人社局,县“大督查大落实”办

  (四)加强宣传推介

  27.围绕抓招商、抓产业、抓项目策划系列宣传主题,主动跟进、统筹加强大招商招好商工作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我县招商引资优良环境、优惠政策、优异成果,不断扩大我县知名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和舆论监督机制,及时介入重大项目进度跟踪、经验做法总结推广等,形成招商引资的浓厚社会氛围。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主管:中共上杭县委宣传部主办:上杭县融媒体中心地址:福建省上杭县北大路83号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7-3132762网络谣言等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597-3293705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gzxs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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