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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杭县委 上杭县人民政府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1-18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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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上杭县委、上杭县人民政府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现将全文公布如下:

  全民普法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具体安排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县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完成,取得显著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有效宣传普及,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广泛实行,法治文化蓬勃发展,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为全方位推进我县高质量发展超越作出了重要贡献。

  十四五时期是我县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示范区模范区的关键时期,迫切要求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让法治成为增强核心竞争力的战略重点,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更好地服务保障我县十四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牢记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扣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以高质量普法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实施六大战略,实现六大突破,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上杭篇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更为明显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依法治理深入基层,依法办事更加规范,法治环境更加优化,全民普法基本形成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推动全民普法工作。

  二、突出普法重点任务,广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上新台阶。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党校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做到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通过开展专题讲座、系列评论、开设专栏等方式,掀起学习讨论热潮。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普法阵地的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

  (二)突出宣传宪法,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进万家等宣传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带头尊崇宪法和执行宪法。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增强全民国家意识,弘扬爱国精神。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要把民法典普法工作融入民法典实施全过程、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融入基层依法治理,打造民法典学习宣传品牌,发挥民法典宣讲团作用,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宣传局面。推动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深刻理解民法典的本质,正确把握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全面了解具体的规范、规则和制度内容,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引导青少年了解掌握民法典知识。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在每年5月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突出宣传发展与安全法律法规,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紧紧围绕我县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对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防范风险、普惠金融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科技强国建设。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区域性普法与依法治理合作,推动闽粤赣边界等法治宣传协作。围绕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上杭、法治上杭需要,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社区矫正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禁毒、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反邪教、扫黄打非、应急消防、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教育医疗、人口健康、慈善救助、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强涉台港澳法治宣传,依法保护台港澳同胞合法权益,提高涉台港澳工作法治化水平。

  (五)突出宣传党内法规,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党章党规意识。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六)突出宣传龙岩市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以良法促发展惠民生保善治。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实施相关的主管机关和单位应当建立并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司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责任制,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加强日常宣传、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媒体传播等方式,不断增强龙岩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全面推动龙岩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结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特点,加大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的宣传力度,增强龙岩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宣传的实效。

  三、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广泛开展分层分类法治教育

  (一)加强教育引导

  推进落实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整体提升全县公民法治素养。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完善日常学法、法治教育培训制度,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全面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党内法规知识考试制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推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定期组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律知识考试等活动,每年安排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现场或者通过网络旁听法庭庭审,促进知行合一。把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法治观念。健全学校法治教育体系,充实完善法治教育课程内容,保障法治教育课时。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培养,开展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和法治课、思政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组织参加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全省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等系列活动,开展法护成长普法专项行动。创新青少年普法形式,组织青少年普法创意大赛,推广法治资源教室。深化青少年法治实践活动,创建一批省级以上法治教育示范校和实践基地。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发展壮大青少年普法工作队伍和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加强其他重点群体法治教育。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对县、乡(镇)两级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治教育,深入开展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活动。根据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青年大学生、退役军人、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推动实践养成。 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把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民族团结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推动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

  (三)完善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倡导契约精神,推动法治与德治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打造特色亮点,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融汇红色文化、生态文化、客家文化和畲乡文化,建设不同类型、不同特色、不同规模的法治场馆、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新建自然公园、城市景观、旅游景区法治元素要达到10%以上。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阵地,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基本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着力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每年打造至少5个有影响、可推广的法治文化阵地,力争到2025年,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基本实现全覆盖。发挥共和国法制摇篮、共和国红色法源展览馆两个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二)繁荣发展特色法治文艺。健全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扶持政策,支持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文化产业发展全局。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深入挖掘红色文化、客家文化、畲乡文化和家风家训中蕴含的法治元素,组织创作一批具有上杭特色的优秀法治文艺精品、网络法治文艺作品,开展法治文艺作品展。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发挥文艺轻骑兵作用,组织编创法治文艺节目,深入开展法治文化乡村行活动,推进法治文化惠民落地见效。

  (三)加强保护宣传传承红色法治文化。加强我县闽西苏区法治史的宣传与研究,挖掘红色法治资源,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利用古田会议精神、才溪乡调查精神声名远播,毛泽东才溪乡调查纪念馆、县博物馆馆藏资料丰富,市委党校(校址在古田镇)的教学、培训资源,龙岩市全国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营地(营地在古田镇)等优势,整合全域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实施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程,进一步增强吸引力和影响力,着力讲好红色法治故事。加强对我县红色法治遗址遗迹的保护利用和红色法治文化的立法执法司法保护及研究挖掘宣传。

  五、坚持自治法治德治,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加强基层依法治理

  加强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保障农村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持续加大乡村(社区)普法力度,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主动对接使用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管理平台、培训模式、考核体系。发挥乡村(社区)法治带头人作用,持续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组织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户,培树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模范守法家庭。

  深化依法治校。推动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机制,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大力推进学校依章程自主办学、依法从教,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事务的能力。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配齐配强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队伍,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鼓励并吸引社会创新力量加入青少年普法队伍。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涉麻制毒、电信诈骗、非法传教、网络沉迷等方面的法治教育,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活动。

  深化依法治企。将法治作为企业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企业合规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学法用法培训,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能力。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持续深化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法治化水平。

  (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

  根据各个行业的不同特点,引导和支持各行业完善业务和管理活动的各项规章制度,发挥行业协会自律和服务功能,建立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平台和机制,加强行业依法管理,引导行业依法维权。广泛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治理方式。

  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督促网络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法律规定的管理责任。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开展网络依法治理专项行动,依法治理网络空间,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加强全社会网络法治和网络素养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文明上网、理性表达。

  (三)开展专项依法治理

  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创新和深化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疫情防控、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六、融合执法司法立法,大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在执法、司法和配合立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制定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

  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化解过程。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信访评理、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切实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注重把矛盾纠纷化解过程变成提升当事人法治素养的过程,引导群众自觉养成守法意识,形成用法习惯,树立尊法理念,自觉维护法律公信和权威。

  把普法融入配合国家立法机关的立法过程。大力宣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才溪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使国家立法工作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积极宣传与立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激发群众参与立法的热情,增强全国人大和省、市人大在立法过程中与群众的互动沟通,为国家立法和省、市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提供更为广泛的群众基础。

  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使广大法治工作者成为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的普法者。建立以案普法资源库,培育以案普法的知名品牌,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及时开展普法。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二)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

  加大媒体公益普法力度。强化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全国交通安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频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展公益普法宣传,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保证法治公益广告在所有投放的公益广告中达到10%以上比例。

  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加强对县直单位、乡镇普法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加大对县直单位、乡镇普法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扩大普法志愿服务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充分发挥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学教师的作用。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组织、支持热心普法工作的政法机关退休干部、老教师、老党员、大学生及其他社会公众等开展志愿服务,引导吸收文艺组织、文艺群体参与普法活动。

  (三)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创新普法内容。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普法制作的引导。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受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拓展普法网络平台。强全县新媒体普法集群和矩阵建设,拓展普法公众微信号的功能,打造数字法治·智慧普法”“互联网+”普法模式。对接全国智慧普法平台、全省谁执法谁普法动态管理考核平台、法律明白人在线培训和考核平台,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精准化信息化管理的整体效应。建设融报、台、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强化新媒体普法品牌创建,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普法两微一端品牌,为群众提供更加生动形象的普法教育。

  七、把握工作步骤安排,扎实有序推进八五普法全面实施

  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分为以下3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乡镇本部门本行业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确保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制定的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报县司法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至2025年。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中期调研评估。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在县委和县政府的统一安排下,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八、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执行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

  (二)强化统筹协调。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要细化工作职责,确实履行职责任务,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指导。

  (三)强化普法责任。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充分发挥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管理平台的作用,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县直各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开展普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形成抓系统、系统抓工作格局。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推动国家机关主动向社会各界报告履职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进行普法,落实普法责任。

  (四)强化经费保障。强化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八五普法期间,县级普法经费以县统计局正式公布的当年常住人口为依据,按年人均1.5元的标准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各乡镇、各单位也应落实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并在本乡镇、本部门年度经费预算中列支。同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五)强化评估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强化日常指导和监督。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地开展。开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的创建活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法学会等学术团体的智库作用,深化法治宣传共建机制,加强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的应用性、对策性研究。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履行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支持县、乡(镇)两级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根据普法成效评估指标体系,开展中期调研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活动,按规定表彰和奖励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主管:中共上杭县委宣传部主办:上杭县融媒体中心地址:福建省上杭县北大路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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