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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深化“才溪女·蒲公英”普法机制改革
发布时间: 2024-12-06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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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上杭县扎实推进新时代全民普法机制改革,创新打造“才溪女·蒲公英”法治品牌,获评福建省“蒲公英”普法创新案例。“才溪女·蒲公英”普法机制变“部门性”普法为“众创性”普法,化“被动接收”普法为“受众需求”普法,让“普法对象”成为“普法主体”,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将“法治种子”播撒到红土地的每一个角落,为推动基层依法治理筑牢根基。 

  一、凝聚“她力量”打造法治品牌 

  一是以“她”为本。成立“才溪女·蒲公英”红土普法宣传队,链接多方社会资源,吸收妇联执委、女政法干警、镇村干部、教师等为主要成员,融入各级妇女联合会、上杭县律师帮帮志愿服务团、“杭姐姐”客家女子调解队、“守护希望·点亮心窗”心理健康志愿服务队、巾帼宣讲队等专业资源。二是为“她”护航。“才溪女·蒲公英”红土普法宣传队成立以来,致力于关注妇女权益保护、婚姻家庭权益维护、重男轻女思维转变等现代妇女频遇问题,以婚姻家庭、移风易俗为主要内容,创建特色普法“菜单”,从普法宣传教育、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入手,切实提高妇女群体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三是为“她”助力。加强与上杭融媒体、上杭文旅等单位合作,依托才溪“想当年”小剧场,充分挖掘红色文化,持续开发精品普法文艺作品,让“才溪女·蒲公英”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更具时代性和感染力。

  二、凸显“众创性”完善普法模式

  一是出众先行。擦亮“才溪女·蒲公英”红土普法宣传队底色,主动延伸司法服务,通过进广场、进校区、进企业、进农户,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打破司法行政部门“单打独斗”普法,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智慧管理,创新“人人志愿参与普法”模式,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二是与众同行。依托“才溪女·蒲公英”红土普法宣传队发动志愿者和群众力量探索培育“普法+心理关爱”“普法+家教帮扶”“普法+婚姻家庭辅导”“普法+护蕾行动”“普法+小小调解员”“普法+安家行动”等普法模式,形成普法众创品牌群。三是率众前行。坚持妇女同胞在哪里,“才溪女·蒲公英”红土普法宣传到哪里,联合多部门针对性开展妇女维权公益普法系列活动,宣传妇女维权法律知识、解读侵害行为、剖析妇女维权案例,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自我保护意识,推动广大妇女懂法、守法、用法,更好地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引领乡村妇女工作法治新风,维护妇女权益的良好法治氛围。

  三、增益“全民性”掀起学法热潮 

  一是全员培训。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训,发动巾帼志愿者积极参与“法律明白人”培训,通过“蒲公英”普法公益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才溪女·蒲公英”红土普法志愿者,为全县村(社区)妇联干部提供各类法律培训,帮助基层妇联工作人员增强学法、守法、讲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实现村(社区)妇联“法律明白人”高质量服务全覆盖。二是全面宣传。发挥“才溪女·蒲公英”红土普法宣传优势,全面深入开展“民法典进农村·蒲公英在行动”志愿行动、“大兴调查研究·走进模范才溪”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等活动,针对群众身边的邻里纠纷、土地争议等民生热点问题开展普法宣传,依托“妇女微家”开展家事调解、心理疏导。三是全民学法。加强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红色法源展览馆、杭川法律书房和县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所)、乡村法治文化公园等法治宣传阵地建设,为全民学法营造良好环境。以“才溪女·蒲公英”红土普法宣传为引领,以“一月一主题”普法宣传为载体,开启“全民志愿普法”模式,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掀起全民学法热潮。(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小组、司法局)

主管:中共上杭县委宣传部主办:上杭县融媒体中心地址:福建省上杭县北大路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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