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6日,上杭县突发历史罕见的特大暴雨,直接经济损失达20.16亿元,其中灾后重建户有404户。为扎实推进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帮助受灾无房可居群众恢复重建,重返家园,上杭县把灾后重建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创新工作机制、工作方法,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高效推进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相关工作经验被省减灾办发文在全省推广。
一、健全责任机制,高位推动,把稳“方向盘”。上杭县成立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灾后重建工作碰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2024年上杭县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方案》,建立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指定干部包户的灾后重建成果挂钩帮扶制度,对每户重建户设立“明白卡”(注明重建家庭基本情况、享受政策、重建面积、旧址拆除时限、挂钩干部基本信息),实行重建进展情况“一周一报”机制,有序推进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溪口镇、太拔镇等受灾严重乡镇结合实际,细化乡镇级灾后重建方案,通过挂图作战、乡镇领导挂钩帮扶等方式,全力推进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县减灾办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及时推广各乡镇好的经验做法,鼓励各乡镇互相学习,高效推动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
二、健全联动机制,全面摸排,做到“底数清”。灾情稳定后,上杭县政府及时组织应急管理、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会同各受灾乡镇组成20个灾情核查专班共计212人,连续10天对因灾倒塌、严重危房和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的723户受灾农户进行逐户排查,开展“一户一宅”符合性审查。同时,组织县民政、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不动产登记中心、残联等单位,对每户家庭户籍登记成员名下的房产登记情况进行查询,对分散供养人员、低保户、脱贫户(含监测对象)、残疾人等重点户对象逐户进行认定,及时筛除不符合重建政策的对象。全县经“户报、村评、公示、乡审、县定”的程序,确认需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共404户。同时,由县减灾办牵头,依托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微信群建立农村住房灾后重建信息共享平台,与各部门实时共享全县重建工作进展情况。
三、健全保障机制,众筹资金,织密“政策网”。“6·16”特大暴雨灾害发生后,上杭县全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及时统计、上报灾情,多方筹集资金,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家园。截至目前,上杭县共收到中央、省、市下达的应急领域救灾资金5笔3050万元,县、乡两级共筹集各类款物6091.38万元。上杭县本级对分散重建户按进度最高每户奖励2万元,对进城购房户每户补助2万元,并积极落实每户4万元的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理赔;对救灾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和动态管理。按照重建户完成地圈梁浇筑并拆除旧宅、完成一层建设、完成房屋验收并搬迁入住三个时间节点有序发放重建补助资金。对重建期间无房可住困难人员,按每月1000元/人、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落实过渡期生活救助。
四、健全督导机制,抢抓工期,跑出“加速度”。上杭县主要领导和各乡镇挂钩县领导多次带队,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一线实地督导推进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重点检查各乡镇农村住房灾后重建“一户一宅”政策审查、“一户一档”档案材料收集、重建“明白卡”悬挂、宅基地审批程序、落实“四到场”(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施工关键节点巡查到场、住宅竣工验收到场)工作情况。县纪委监委、大督办、效能办等联合成立督导组深入16个受灾乡镇开展督查,推动各乡镇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帮助群众尽快重建家园、恢复生产生活。(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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